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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談競爭

社會鼓勵競爭,並因競爭而繁榮。大多數人都是用別人的眼光來看判定自己。在多數情況下,獲得別人的承認是主要的動機。

競爭的基礎是什麼?是尋求卓越,還是不滿足的感覺?
競爭必然是意味著要做得比別人更好。因此,那個別人便是一個參照點和衡量的尺規。如果我們將別人的財富、地位、業績或懲戒當作一個參照點來衡量自己,我們能夠快樂而平靜地生活下去嗎?競爭的後果,不就是滋生妒忌、貪婪、衝突、仇恨;自私、詐欺、狠毒,以及最終形成焦慮的內心,失去滿足、平和和幸福嗎?

如果今天我在一定的時間內跑完一百公尺,而明天我試圖在此成績上再提升一點,那還算是有意義的,因為我的目的是自我改善與自我提升。在我看來,唯有這種自我提升的過程,他的挑戰性與複雜程度及對體力與心理的要求,才是給我的內心帶來興奮、快樂、滿足與平和。
惟有我之所有,而非你之所無,才是我的滿足感與幸福感的來源。

社會鼓勵競爭,並因競爭而繁榮。大多數的人都要用別人的眼光來判定自己。在多數情況下,獲得別人的承認是主要的動機。社會注重外表,因競爭能夠帶來繁榮而加以鼓勵。社會制定了一整套競爭的體系,掌控著競爭的規則與制度,提倡正當的競爭,壓抑不正當競爭。

然而,我們在這裡所關心的是競爭的心理定勢問題。鼓勵與建構這種心理定勢的,是我們的教育機構、作為父母和焦屍的我們自己,以及在兒童生活中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其他成年人和職業教育者。這種競爭的心理定勢,作為一種生活方式,不正是滋生不滿、妒忌、衝突、仇恨與戰爭的嗎?

最終,我們是尋求幸福與平靜的生活。我們每個人取得這種生活的方式都各不相同。我可能只需要欣賞大自人的美麗,聆聽小鳥的鳴叫,就能夠得到幸福。我可能不需要成就「偉大」的事業,就能夠感覺到心靈的滿足。在我的內心可能已經充滿滿足和平靜、無私和仁愛時,難道我還需要麻煩別人和自己,全力投入到那瘋狂的競爭中去嗎?

從最終的意義上來說,我活著是為了我自己的幸福、滿足與平靜,不是為了某種想像中的、那種被無知的人群塗上了輝煌色彩的成功理念。我的軟弱、無助和易受欺騙,曾使我經常不能抗拒社會承認與褒獎的誘惑,而成為社會調節的犧牲品。然而,我深刻而徹底地認識到:我的平靜與滿足,並不基於任何外部的標準、佔有物、競爭、社會承認或成功。分享與關愛是我的特權,如果競爭干擾了我的平靜與滿足,我就會無怨無悔的放棄競爭,獨自前進。by deepl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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